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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临2014-28)

2014-06-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的开展情况

(一)本次重组的主要历程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主要历程如下:

2013年7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股份”)通知,五矿股份正在筹划涉及五矿发展的重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申请,五矿发展股票自2013年7月24日起停牌。

2013年8月5日,公司收到五矿股份通知,拟进行涉及五矿发展的资产重组。经申请,五矿发展股票自2013年8月7日起继续停牌。

201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发表了独立意见。五矿发展与五矿股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4年1月6日,五矿发展股票复牌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以来,五矿发展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展开了审计、评估工作。在本次重组事项进行期间,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30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组开展过程中,五矿发展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了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公司已在重组预案和重组进展公告中充分披露重组存在的风险。

二、终止本次重组的原因

为了完善五矿发展业务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履行历史承诺、打造黑色金属一体化平台,2013年8月,五矿股份决定将当时盈利情况较好的资产注入公司,以提升公司在钢铁贸易行业整体低迷情况下的盈利水平。

在启动本次重组事项之后,五矿股份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拟注入的标的资产进行了前期资产剥离、全面尽职调查、权属完善、审计以及评估等工作。2014年1月3日,五矿发展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预案并公告。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应于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但2014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钢铁行业去产能化力度加大,下游钢厂对铁矿石的需求减少,与此同时海外低成本铁矿石供应量仍在不断增加,导致国内铁矿石市场供应出现了严重过剩,铁矿石价格不断下滑。受市场影响,标的资产的盈利状况较预期下滑明显。同时,由于未来铁矿石价格走势仍不明朗,标的资产的盈利状况能否在短期内改善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综上,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三、终止本次重组的审议情况

2014年6月11日,五矿发展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的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事项

根据五矿发展与五矿股份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五矿发展的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重组事宜;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本次重组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准;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截至目前,本次重组方案尚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协议尚未生效。且经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因此,终止本次重组,交易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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