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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45)

2025-07-17

重要内容提示:

l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日

l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四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日

                  至2025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9.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董事(1)人

9.01

鲁辉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7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于2025年7月5日、2025年7月17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58

五矿发展

2025/7/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非现场登记:股东可于2025年7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曲世竹、邰晓僖

联系电话:010-68494206

联系传真:010-68494207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9.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9.01

鲁辉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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