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无缺席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五矿无锡钢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铁”)以现金方式对五矿无锡钢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无锡”)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6,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发改委专项建设基金。增资后五矿无锡注册资本为26,600万元,为五矿钢铁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变更五矿迁钢(东莞)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1、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减少项目投资规模,提高有效产出和收益,公司同意对五矿迁钢(东莞)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投资方案进行调整。项目方案调整后,项目建设平台公司(名称待定)注册资本拟定为5,000万元,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新荣国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三家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80%、10%、10%。上述三家股东拟将其所持原项目平台公司五矿电工(东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五矿钢铁所持股权在转让时需按规定履行国有产权处置程序。
2、在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或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经营班子将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3、上述投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五矿迁钢(东莞)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投资方案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2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议案》
1、根据公司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提出的与中冶集团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额度。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中冶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补充,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公告》(临2016-2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日